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本品属缓效型杀虫剂,具有中度持效,可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和水稻稻纵卷叶螟。
| 作物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 | 施用方式 |
|---|---|---|---|
| 棉花 | 棉铃虫 | 100-150毫升/亩 | 喷雾 |
| 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100-120毫升/亩 | 喷雾 |
1. 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期施药,注意喷雾均匀,重点喷水稻中下部。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3次。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施药。 2.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;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,每季最多使用4次。 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4. 本品对瓜类(特别是大棚中)、莴苣苗期较敏感,请慎用;对烟草敏感,禁止在烟草上使用。 5.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,人畜在施药1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。